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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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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办公室 生成时间 2017-11-02 16:30:4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索 引 号: E23010-0203-2017-0021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发布人
 

 

2017年4月5日,受县政府县长潘委托,常务副县长袁飞主持召开了第6次县政府常务会议,副县长王芳、邱俊、周文斌、王毅、钟梁,县政府党组成员、横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县委办主任严志平,县政府党组成员、政府办主任黄汇敏,县政府党组成员、监察局局长徐影军等参加会议;县政协副主席池中,县政协副主席、财政局局长项小军,县政府法制办主任祝锡武,县政府法律顾问黄鹤等列席会议;县人大副主任、县总工会主席聂朝阳,宣传部谢华忠、吴仕军,农工部黄必泉,编办叶立宏,发改委张照贵,工信委杨军,建设局胡斌,房管局郑吉进,交通运输局陈填心,环保局杨四清,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黄洋,教体局戴劭峰,农业局李惠民,水利局陈茂忠,扶贫办张敏,民政局杨朝雪,卫计委王普河,物价局杨雪花,文广新局杨建平,安监局胡长华,旅游局叶辉,民宗局李桂芳,档案局谢敏慧,城乡规划局张和金,地税局徐文东,国土资源局李贤军,城投公司何利军,公安局滕良臣,经开区叶峰敏,人社局徐金良,科技局张志钢,林业局褚怀亮,电视台黄武斌,残联占欣,供电公司杨绍华,移动公司程杰以及各乡镇(街道、场、办)长(主任)列席会议相关议题,现将会议内容纪要如下:
一、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市集中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联席会议第二次全体成员会议精神。会议要求,要按照全市对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部署,重点抓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领域、农村危旧房改造领域、“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等三个专项治理,相关部门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县政府分管领导要牵头抓好落实;县监察局要牵头组织开展“监督再监督、检查再检查”专项活动,推动集中整治工作持续深入开展。
二、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县劳模评选工作管理委员会提交的《横峰县第二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评选结果》。会议同意对评选出的10名横峰县第二届劳模(先进工作者)给予每人2000元奖励,资金由县财政安排。
三、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2017年县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工》。会议要求,县政府班子成员要按照责任分工,各负其责,督促分管部门认真抓好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县政府办要进一步强化调度督查,及时发现工作落实过程中的问题,推动政府各项重点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四、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横峰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2016—2020年)》。会议就有关事项议定如下意见:1、县规划、建设等部门要立即开展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布局规划工作;2、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充分研究省、市相关政策,研究制定我县新能源汽车补助方案,统一口径做好宣传;3、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就我县已经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以及购买需求情况进行调查摸底;4、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就今年的任务进行分解,协调有关部门抓好推广落实。
五、会议传达学习了2017年全省、全市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会议决定,将此议题提交县委常委会审定。
六、会议传达学习了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第五次全体(扩大)会议暨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会、2017年全省教育督导工作布置会和第三期全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专题研修班精神,审议并原则同意《横峰县迎接国家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方案》。会议指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与脱贫攻坚工作息息相关,全县上下要形成合力,积极支持配合县教育部门落实迎接督导评估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我县2018年顺利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会议要求,一是加大教育经费投入,规范教育费附加使用;二是加强保障力量,迎接国家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领导小组要对照督导评估细则,下设相应工作组,梳理出工作任务,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三是优化师资配置,分期分批解决教师紧缺问题。会议决定,将此议题提交县委常委会审定。
七、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横峰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
八、会议研究并原则同意县教体局提出的中小学教师招聘和定向委培计划。会议决定,将此议题提交县委常委会审定。
九、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的实施意见》。会议决定,将此议题提交县委常委会审定。
十、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关于加快推进中医药发展的实施意见》。会议决定,将此议题提交县委常委会审定。
十一、会议研究并原则同意成立横峰县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会议决定,将此议题提交县委常委会审定。
十二、会议研究并原则同意县卫计委提出的关于2017年农村定向医学生培养计划。会议要求,由县卫计、编办、人社等部门近期联合对乡镇卫生院在编在岗、专业技术人员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形成报告提交县政府。会议决定,将此议题提交县委常委会审定。
十三、会议研究并原则同意县卫计委提出的关于落实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事宜。会议要求,一要严格按照政策抓好落实;二要立足于将好事办好,切实做好失独子女父母的思想稳定工作;三是县卫计、公安等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程序审核把关,杜绝不符合条件人员列入奖励对象;四是县财政部门要按照审定名单核拨奖励资金。会议决定,授权王芳副县长牵头组织实施好此项工作。
十四、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县档案工作实施意见》。会议决定,将此议题提交县委常委会审定。
十五、会议研究了关于兴安街东段基础设施建设占用洪国华等四人土地处理意见事宜。会议指出,鉴于2014年县政府关于占用洪国华等四人土地“按照等面积等价值原则进行置换”的处理意见实际无法操作,本着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原则,原则同意2016年县政府专题会议研究的意见,由县土地储备中心依法收储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占用的洪国华等四人的土地(总面积2679.6平方米)1890.77平方米。会议议定,收储的价格同意按照双方共同抽取的三家中介评估公司评估的平均价格284.903万元。会议要求,一是依法依规完善手续,要与当事人重新签订协议,原执行协议要收回并作废,2014年县政府抄告单同时作废,该项工作由县政府法制办具体把关;二是县国土资源局要对4本土地使用证的土地性质、缴纳土地出让金情况进一步核实,要明确各地块的界址,对拟收储土地中除道路建设占用727平方米和兴安街以北已拍卖689.98平方米外,剩余473.79平方米土地确权到县土地储备中心名下,杜绝国有资产流失;三是县国土、规划等部门要对洪国华等四人兴安街以南剩余土地(面积788.83平方米)依法依规重新办理相关手续。四是以上涉及各地块的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会议决定,授权邱俊副县长牵头落实好此项工作。
十六、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及研究了全县秀美乡村工作事宜。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实施意见》、《横峰县秀美乡村建设行动规划(2017—2020年)》、《关于开展主要通道沿线环境整治提升建设实施方案》三个文件。会议决定,请周文斌副县长牵头召集相关部门把关审核后,提交县委常委会审定。
十七、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市“五年决战七千亿”工作大会精神并研究了贯彻落实意见。会议议定以下事项:1、同意适时召开全县开展招商引资年活动暨“五年决战五百亿”工作大会;2、原则同意成立横峰县“工业项目七人组”,具体组成人员报请县委常委会研究。会议决定,将此议题提交县委常委会审定。
十八、会议传达学习了2017年全省环境保护工作暨全省工业园区环境整治动员部署会议和省政府办公厅(赣府厅发【2016】6号)文件精神并研究了贯彻落实意见。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横峰县关于加强工业园区环境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授权钟梁副县长审核把关后印发实施。会议要求,县环保局、横峰经开区要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经开区要对环保工作进行专题部署,迅速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工作。
十九、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市旅游工作会议精神并研究了贯彻落实意见,会议同意适时召开全县旅游发展大会。会议决定,将此议题提交县委常委会审定。
二十、会议研究并原则同意关于调整成立横峰县旅游产业推进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决定,将此议题提交县委常委会审定。
二十一、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横峰县旅游节庆活动方案》。会议决定,将此议题提交县委常委会审定。
二十二、会议还研究了人事任免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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