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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中小学生防溺水等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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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办公室 生成时间 2017-06-08 10:30:5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索 引 号: E23010-0202-2017-0057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发布人
 

 

 

 

 

 

 

 

横府办字[2017]26

 

 

横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中小学生防溺水等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乡镇人民政府,横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兴安街道办、红桥场、新篁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随着气温升高,中小学生溺水事故进入易发期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中小学生防溺水等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根据《横峰县中小学校、幼儿园预防学生溺水专项行动方案》要求,为切实预防我县发生中小学生溺水事故,保障中小学生的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安全责任

乡镇(街道、场、办)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坚决落实属地管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安全责任。县教育主管部门要强化监管职责,落实防范措施,把学校安全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维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二、强化安全教育

乡镇(街道、场、办)要迅速行动,通过各种形式,多渠道把防溺水宣传教育落实到每一个学生户,尤其加强留守学生的宣传教育,必须让学生特别是农村学生及其家长十分清楚学生私自下水玩耍危险告知每个学生家长要切实承担起学生离校后的监护责任,强化学生家长的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

县教育主管部门要求学校要充分利用课内课外时间,通过安全课每日一播、班团队会、专题讲座、墙报板报、广播电视、校园网络等方式,在全校范围内有针对性地开展以预防溺水、交通事故、食物中毒、拥挤踩踏、火灾、盗窃、诈骗以及自然灾害等为重点的安全专题教育活动,组织师生开展专门的紧急疏散和自救、互救与逃生演练活动,全面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三、强化安全防范

    乡镇(街道、场、办)、县政府有关部门要继续把预防学生溺水作为重中之重工作,多方联动,多措并举,努力防范学生溺水事件的发生。一是辖区内的重点水域和危险路段设立安全隔离带、防护栏安全警示牌及简易施救工具落实巡防专人,加强重点水域排查巡查,及时发现险情并消除隐患。二是县教育主管部门要求各校要及时召开防溺水专题班会,再次强调溺水“六不”要求,让学生清楚私自下水玩耍的极端危险性,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防溺水自救能力。三是加强家校联系,共同加强学生监管。县教育主管部门要求各校要加强家校联系,提醒学生家长要切实承担起学生离校后的监护责任,不让孩子单独外出玩耍,教育孩子尽量不到山塘、水库和低洼积水地等危险水域游玩。要求各校务必加强放学、课间、午休等重点时段管理,严格执行“三检”制度,发现学生迟到、早退、旷课等情况立即告知家长。

强化隐患排查

乡镇(街道、场、办)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立即组织力量,再次加强对学校周边的山塘、水库和低洼积水地及学生上、下学途中有安全隐患的水域排查,摸清学生上下学途经路段的水情,在危险水域设立防护栏和安全警示牌,加强重点水域巡查,消除安全隐患,落实管理职责。

县教育主管部门要再次组织各校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对安全隐患再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深入查找各种安全隐患和安全工作的薄弱环节。排查要覆盖防溺水安全、校舍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交通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校园周边环境等各个方面,重点是学校周边水域、学校教学楼、实验室、学生宿舍、食堂餐厅、锅炉房、危险化学品仓库、水电气设施等要害部位和重点场所。安全隐患排查,要逐校建立排查档案、做好排查记录。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一定要采取果断措施,迅速进行整改,及时消除隐患。对一时无法整治的隐患和重大危险源,要制定严密的防范和监控措施,同时将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时向当地政府及县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强化值守报送

乡镇(街道、场、办)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严格实行领导干部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落实危险水域管理职责,加强防溺水宣传和值守,预防学生溺水事件的发生。县教育主管部门要求各校要严格执行门卫值班制度,控制外来人员无故进入校园,杜绝校园学生伤害事件发生,并加强校园安全巡逻密度,严防学生无故溜出校园。要加强学生的管理,及时了解掌握学生的去向。进一步落实好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健全应急协调机制,制订完善工作预案,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遇有突发情况和重要紧急情况要及时准确上报地方党委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

 

 

                          横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510

 

 

 

 

 

 

 

 

 

 

 

 

 

 

 

 

 

横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5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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