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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邀请参加第十七届中国国际日用消费品博览会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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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局 生成时间 2018-07-06 08:57: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索 引 号: E23220-0403-2018-0084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发布人
 

关于邀请参加第十七届中国国际日用消费品博览会的函

各设区市、赣江新区、省直管县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帮助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我中心拟组织相关企业参加第十七届中国国际日用消费品博览会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展览会名称

  第十七届中国国际日用消费品博览会(官网地址:www.cicgf.com

  二、展览会时间

  2018年6月7-10日,会期4天。

  三、展览会地点

  宁波国际会展中心(宁波市江东区会展路181号)。

  四、展区设置及展品范围

  第十届消博会拟使用宁波国际会议展览中心1、2、3、4、7、9、10号馆,展览面积8.5万平方米,展位规模3000个。其中:1号馆为品质浙货馆,2号馆为文具礼品及装饰用品馆,3号馆为家居用品馆,4号馆为厨卫用品馆,7号馆为进口商品馆,9、10号馆为进口商品常年馆。1、2、3、4号馆为贸易型馆,以贸易洽谈为主要目的,仅对专业客商开放。7、9、10号馆为消费型馆,全期对公众开放。现场实行专业馆与消费馆物理分离。(展区示意图见附件)

  文具礼品装饰用品馆:文化用品、办公用品、礼品赠品、节日用品、节日装饰、工艺陶瓷、玻璃工艺等; 

  家居用品馆:家居用品、家用纺织、家具、园林用品、铁石制品、日用陶瓷、编织品等; 

  厨卫用品馆:餐厨用品、浴室用品、个人护理、小家电等

  五、展会简介

  商务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中国国际日用消费品博览会(简称“消博会”)是中国进出口商品四大交易会之一,每年6月在著名的港口城市宁波举办。

  第十届中国国际日用消费品博览会(以下简称消博会)根据十九大提出的“拓展对外贸易,培育贸易新业态新模式,推进贸易强国建设”的总要求,紧紧围绕国家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战略,结合国际贸易发展新趋势、新特点和我国开放型经济发展面临的新环境、新要求,以“推动创新发展、促进合作共赢”为主题,按照立足浙江、服务全国、面向世界的办展思路,注重政府引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出口与进口相结合、传承与创新相结合,不断提升展会功能和影响,进一步体现国际化、专业化、市场化,打造“中国制造、中国品质、中国品牌、中国服务”集聚的特色展览会。

  六、参展费用

  标准展位(3M×3M)6000元人民币/9平方米。

  特装展区(光地36平方米起租):5000元人民币/9平方米。

  消博会展位标摊由大会统一设计搭建,特装由企业自行设计搭建。

  七、扶持政策

  对符合条件的参展企业,依照2018年度扶持标准予以扶持。

  八、注意事项

  请有意参加第十七届消博会的企业于2017年3月31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报名参展:

  登陆消博会官网www.cicgf.com中文网页→“我要参展”→ “点击在线报名”→在线填写“第十届中国国际日用品消费品博览会在线报名表” →打印报名表发至江西省对外贸易促进中心(电子邮箱:11874745@qq.com)。

  在线报名成功并通过大会审核后请将展位费于2018年4月15日前转付如下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宁波市对外贸易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东门支行

  帐  号:3901100019049056932

  消博会组委会联系人:杨燕红,电话:0574-87178078,传真:0574-87327443。

  江西省对外贸易促进中心联系人:余志峰,电话:0791-86264560,13979192325。

  2018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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