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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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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 生成时间 2018-07-02 21:25:5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索 引 号: E23070-0503-2018-0009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发布人
 

                                                       横公党字【2018】20号  
 各党支部:
2017年以来,各党支部以党建引领公安工作,以党建带队建,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带领全体民警、职工、辅警积极投身公安大部制改革,认真履职尽责,退休老同志关心公安、支持工作、发挥余热,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激发党支部和全体党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对下列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一、下列4个单位被评为先进党支部,颁发奖匾(排名不分先后):

治安管理中心党支部、看守所拘留所党支部、莲荷派出所党支部、葛源派出所党支部。

二、下列6位同志被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颁发荣誉证书(排名不分先后):

刘华东、占华林、兰玉春、汪德宗、刘孝孙、罗来荣。

三、下列25位同志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颁发荣誉证书(排名不分先后): 

侯利民、岳海洋、郑孝进、刘雁明、万枭翔、刘其友、耿海浪、俞润彬、潘苏红、黎凯、赵薇、李昌俊、徐振国、李敏、刘国华、何进、戴恒高、梅峰、周永福、乐惠玲、毛亚平、夏怀水、刘淦、夏介龙、徐承生。

希望以上受到表彰的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为加强我局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推进公安大部制改革、维护全县社会平安稳定、做好脱贫攻坚工作再立新功!

局党委号召,全局各党支部和全体党员,要向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学习,以他们为榜样,努力拼搏,开拓创新,为打造“三优”幸福新横峰作出更大的贡献。

 

中共横峰县公安局委员会

2018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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