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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张朝辉 徐敏)

发布单位
国土资源局 生成时间 2018-06-21 09:19:5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索 引 号: E23430-0403-2018-0438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发布人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面积
备注
1
横国用(2011)第9-021号、横房权证横峰县字第20110713001、20110713002、20110713003号
 
张朝辉 徐敏
住宅用地
岑阳镇虹桥东路南区91号
土地面积880平方米,三套房屋共计面积1182.36平方米
根据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3)饶中执字第10-7号作废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产证
 
 
 
 
 
 
 
 
 
 
公告单位:横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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