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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峰县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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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办公室 生成时间 2017-03-26 11:14:4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索 引 号: E23010-0404-2017-0033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发布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饶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特编制并向社会公布2016年度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个部分。本报告统计数据时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横峰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hfzf.gov.cn)进行公开并可下载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横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793-5782281;电子邮箱:srhfzfb@126.com。

  一、概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饶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本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组织领导、工作制度建设、相关配套措施、学习培训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组织领导情况。我县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配备了1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各乡镇、各有关部门都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成立或指定相应机构和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初步建立起县、乡(镇)二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实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

  (二)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情况。2016年,我县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发布协调、考核评比、责任追究、保密审查、虚假和不完整信息澄清制度。同时,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月报制度,每月定时通报我县政府信息公开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分解到各乡镇、县直单位,强化“一把手挂帅、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单位、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整体推进、良性互动的工作体系。

  (三)实行信息公开每季度通报制度。2016年我县信息公开工作实行每季度定期通报,定期发文通报全县各单位每季度信息公开情况及各单位的信息公开排名情况。有效地促进了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

  (四)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宣传、培训等方面的情况。2016年,我县针对单位机构改革,岗位人员变动等情况,由政府办牵头组织信息中心技术人员分组到各乡(镇)、各相关单位进行现场技术操作指导,大大提高了单位操作人员上传政府信息的自觉性;同时,我县专门设立了横峰政务QQ群进行网络操作技术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全县累计公开各类政府信息32167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主要包括概况信息、法规文件、发展规划、工作动态、人事信息、财经动态、行政执法、公共服务、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等九类信息。

  (三)信息公开形式。我县在横峰政府网设立了网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在县档案局、图书馆和行政服务中心等公共信息查阅场所按照《条例》要求,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的依申请公开工作,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提供方便,我县及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和通讯地址等内容,列入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并使用规范的申请表格、答复文本。同时要求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条例》规定及时受理、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发生相关收费和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提起诉讼的情况

  我县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设立了监督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明确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对全县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016年度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各类申诉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二是少数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内容简单、流于形式的现象。三是公开的形式不够多。各信息公开义务人比较重视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但真正通过网站获取信息的老百姓却较少。四是公开内容分类不规范,信息未按规定类别。

  (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政府信息公开的良好氛围。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让更多的人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提高领导干部 “阳光意识”。二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定期督查通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一步规范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三是严格考核奖惩。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坚持量化考核,严格奖惩,通过严格的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需报告的其他事项。

 横峰县人民政府

2017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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